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電子簽名: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專屬於電子簽名人;(2)簽名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3)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都可以被發現;(4)簽名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都能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