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法定代表人需要直接承擔民事責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過失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造成的損失,公司有權向法定代表人要求賠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壹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職權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十二條* * *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