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是法人制度中的重要角色。所謂法人,是指依法設立,具有“三個獨立”的“虛構法人資格”,即依法登記成立,具有獨立財產、獨立機構、獨立責任的“人”。這個“人”是法律創造的“人”,具有獨立人格、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但它畢竟不是壹個真實的人,它的意誌和行為需要真實的人來表達和完成,所以法律需要壹個具有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的真實的自然人來代表這個“法律虛構的人格”做出這樣的舉動——這個自然人就是“法定代表人”。
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義承擔壹切行為的後果,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的意誌。
也就是說,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壹家之主”,對外的身份是法人的最高領導。只要法定代表人沒有故意損害法人利益,那麽其行為的後果就無需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