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偵查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由法定機關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的強制偵查措施,包括搜查、逮捕、拘留、逮捕、訊問、偵查監視、取保候審、拘留等。
2.實用偵查措施是指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在偵查活動中靈活運用的偵查方法,包括詢問、調查取證、跟蹤、盯梢、跟蹤、監視、搜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