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定偵查措施與實際偵查措施的區別

法定偵查措施與實際偵查措施的區別

形式和實現過程不同。

1.法定偵查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由法定機關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的強制偵查措施,包括搜查、逮捕、拘留、逮捕、訊問、偵查監視、取保候審、拘留等。

2.實用偵查措施是指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在偵查活動中靈活運用的偵查方法,包括詢問、調查取證、跟蹤、盯梢、跟蹤、監視、搜查等。

  • 上一篇:惡意中傷他人違法嗎?
  • 下一篇:法律的生命力和權威性何在?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