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的訴狀。在她的陳述中,她指認妳是妓女,並與她發生了性關系。同時妳和她有金錢交易關系。
2.捕捉警察的記錄。目擊現場的警察所寫或口述的證詞。
此外,其他證據,比如留在現場的物證,都是證明賣淫案件的證據。
賣淫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