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加強法官職業道德建設,保障法官正確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範。
2.法官職業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潔、為民,要求是忠誠司法事業,保證司法公正,保證司法廉潔,堅持司法為民,維護司法形象。
3.法官應當自覺遵守法官職業道德,在本職工作和課外活動中嚴格要求自己,維護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