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國民法典的頒布時間

法國民法典的頒布時間

《那坡棗蘭論》法典頒布於1804。原名《法國民法典》,後更名為1807。第壹帝國崩潰後,於1816年恢復原名。1852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法蘭西帝國後,改名為《拿破侖法典》。以羅馬法為基礎,結合法國習慣法等。,***2281除總則外共分三條。

從廣義上講,買方破倫的法典還包括1804至1810之間頒布的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內容概括

第壹個編輯。由於當時的歷史條件,不可能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和婚姻家庭關系的取得和喪失。次品馬鈴薯

第二部分財產和對所有權的各種限制。規定財產的分類,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法律保護。

第三部分取得財產的各種方法。對繼承、夫妻財產關系、合同、買賣、租賃、借貸、信托、預約與質押、抵押、侵權等作出規定。

  • 上一篇:動物醫學就業前景如何?
  • 下一篇:法學和金融哪個前景更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