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知後才處理的案件,當事人應當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也就是說,除非影響特別重大,警方壹般不會介入,需要妳自己向法院提起訴訟。妳的敵人做的太過分了,有侮辱之嫌。註意是侮辱妳,不是侮辱身體。
2.妳向公安局報案,公安局會依據行政法規對妳的仇人進行行政處罰,包括罰款和行政拘留。但是,這個罰款是國家沒收的,沒有從妳的身上拿壹分錢。
3.法律是死人是活的。想用法律打擊敵人,就應該提起刑事自訴,讓他們受到刑事處罰,就是坐牢什麽的。如果想給他們省點錢,那就提起民事訴訟,讓他們賠償喪事延誤造成的損失和精神損失,要求他們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可以訴訟調解,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