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全國人大、全國人大總務委員會;
行政法規:國家事務和法院;
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人民、代表、大會及其經常性事務、委員會和委員;
規定:國家!務、院、部、委、中人、人、銀行、審計、計劃和行政職能直屬機構、人、人、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較大的市的政府。
真的很抱歉,為了應對壹些無恥的審查,我不得不在回答中加上“特別”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