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及紀念日》第二條的規定: (壹)元旦放假1天(每年10月放假1天);(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壹、初二);(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4)勞動節,放假1天;(5)端午節,放假1天;(6)中秋節,放假1天;(7)國慶節,放假3天(65438+10月1、2、3)。
2010春節具體放假安排為:2月2010,13至19,***7天。其中,2月13為除夕,2月14為春節,2月13至15為法定元旦假期。2月16,2月17,2月18,2月19分別為周二至周六,後面兩個周末不單獨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