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月6日,全國護士資格考試委員會發布了號文件通知。護理考委會頒發的20114,確定了2011年護士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為專業實踐:77分,實踐能力:76分。在壹次考試中通過兩個科目被認為是通過考試。
3.《護士條例》已經2008年10月23日國務院第206次常務會議通過,並於2008年5月2日起施行。該條例有六章35條。本條例旨在維護護士合法權益,規範護理行為,促進護理事業發展,保障醫療安全和人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