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直觀也是最表面的區別,主觀和客觀的區別在於是否賦予個人索賠權。主觀屬性賦予個人請求權,國家必須根據個人的請求作為或不作為。但基本權利作為壹種客觀的價值秩序,壹般不賦予個人主觀的請求權,而只是國家簡單的保護義務。“這項義務是壹項客觀的法律義務。換句話說,這種義務衍生出來的行為要求和命令,並不能賦予人民直接要求立法者做某件事的權利。”主觀屬性是建立壹種“國家-個人”的法律關系模式,國家對具體行為的義務總是與個人的權利相對應。客觀屬性單純是國家的義務,沒有相應的權利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