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識別作者的規定如下:1。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2、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意誌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該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視為作者;3、法律對作者身份認定的其他規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壹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意誌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視為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二條,是指作為作者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在作品中有相應的權利,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認可的登記機構登記其作品。前二項之規定,於著作權相關權利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