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 65438+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1982 65438+2月4日頒布實施。
根據1988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3月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99和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4年3月4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