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提出詢問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作出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決定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