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高於同期貸款市場牌價的4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4倍的除外。前款所稱“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