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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壹周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多少小時。

法律分析: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38條規定,雇主應確保工人每周至少休息壹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賠償。

第壹千壹百九十壹條進入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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