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法:指具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規範性文件。
法制:指法律和制度。動態意義上的法制是指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對法律實施的監督,包括法制宣傳教育。
令人困惑的是,“法制”和“法治”這兩個概念混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