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壹下:如果兩個陌生人來找妳評判壹件與妳無關的事情,而妳之前並不知道,妳會怎麽做?該相信誰,不該相信誰?如果妳說大家都很委屈,弱勢群體都是普通的普通人,妳該怎麽辦?最直觀的就是誰能提交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妳支持誰?法庭是這樣的。雙方都不認識。妳沒有證據。為什麽要讓法官相信妳說的話卻不相信對方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