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服務工作者不具有律師身份,不得以律師名義承辦業務、進行案件調查、代理訴訟等。
2.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代理民事案件,可以涵蓋律師事務所除刑事辯護以外的幾乎所有業務範圍,但執業範圍是法律規定的,不允許跨地區執業。
3.法律服務工作者可以依法收取代理和辦案費用。法律工作者因為長期的訴訟代理和咨詢服務,也在訴訟中展現了維護當事人權利的能力,社會的認可和尊重在現實中得到了體現。
擴展數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或申請考核:
1,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
2.被開除公職的;
3、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律服務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