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國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是中國最高法律監督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立法機關,享有國家立法權。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統稱審判機關,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根據我國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其他任何機關的幹涉。目前,NPC作為壹個權利機關,以聽取報告的形式監督司法機關,追究責任的方式是罷免兩院院長。NPC是否可以進行個案監督,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應該說是可以的,只是限於要求法院說明情況並上報。如果它認為有問題,就會通過施壓的方式促使它啟動再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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