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為證明自己無罪、減輕罪行、減輕或者免除罪責,以保護自己合法權益而作出的反駁和辯護。
辯護是指刑事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及其辯護人針對申訴進行辯護的權利。這種辯護權的設立和行使,其任務和目的是反駁指控,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見,論證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或者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稱本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範圍內,與第三人(又稱相對人)實施民事行為,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擔的壹種民事法律制度。
兩者的區別
防衛是針對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的;代理是針對刑事案件和附帶民事部分或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