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法律上的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中風後遺癥、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或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多發性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型肝炎、良性腦腫瘤、失代償性慢性肝衰竭、腦炎後遺癥或腦膜炎後遺癥、深度昏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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