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文教機構占主導地位的地區,白天55分貝,晚上45分貝;在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白天60分貝,晚上50分貝,超過上述標準就是擾民。
2.噪音擾民的時間壹般在晚上10點到第二天6點之間。如果超過規定的分貝,就可以定義為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