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是壹種人造產品,具有多樣性和可變性。

法律是壹種人造產品,具有多樣性和可變性。

測試分析:

“法律是人造的產物,具有多樣性和多變性,不同的法律只是不同利益的體現”,說明法律是主觀的產物,這與“人是萬物的尺度”忽視評價標準的客觀性,認為真理是相對的是壹致的。

評論:

公元前5世紀後,古希臘奴隸制經濟進壹步繁榮,雅典奴隸制民主發展並達到頂峰。雅典被稱為古希臘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發達的城邦民主使參與政治生活成為每個公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人在社會中日益突出的中心地位,壹些學者開始懷疑社會現實和宗教,並將研究的重點轉移到人本身。於是“智者派”出現了。

  • 上一篇:法律規範和其他社會規範有什麽區別?
  • 下一篇:法律與秩序:特殊受害者第壹季介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