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是如何規定債權人委員會的?

法律是如何規定債權人委員會的?

法律分析:《企業破產法》對債權人委員會有如下規定:第六十七條,債權人會議可以決定成立債權人委員會。債權人委員會由債權人會議選舉的債權人代表和債務人的職工代表或者工會代表組成。債權人委員會的成員不得超過九人。債權人委員會成員應當經人民法院書面決定認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六十六條。債權人對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條第壹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債權占無擔保債權總額半數以上的債權人對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公告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決的執行。

  • 上一篇:法律邏輯的綜合推理問題
  • 下一篇:法律性和民族性是什麽關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