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因為人定法律,人有情。
具體可以從這幾個方面來看:
1.之所以制定法律,是因為以人管人往往不壹定有效公平,但以制度管人理論上是公平正義的。
2.法官有壹定的自由裁量權,他們會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原則來判決壹些非常人道的案件。比如妳可以去看小三繼承的案例,很好的說明了這個問題。
3.法律本身往往體現人性化和人性化。比如婚姻法規定法官在辦案時要根據具體情況照顧老人、婦女、兒童,刑法規定18周歲以下的人、孕婦不適用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 *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