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因使用缺陷產品而受到傷害,在對其提起訴訟期間本應適用產品質量法,但適用了民法。
<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因產品缺陷造成損害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根據《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壹年。
根據特別法優於壹般法的原則,應當適用產品質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