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理學的角度看,法律具有五大功能,即引導、評價、教育、預測和強制。這五大功能是法律調整人們行為的具體手段和方法。導向,是針對我的,分為定向固化導向和不確定性導向,是指守法者能夠清楚地知道如何守法,如何違法。評價的作用是針對別人的,就是別人的某個行為會讓妳知道是否違法。教育不需要解釋。需要強調的是,預測是壹種比較重要的調整手段,也就是預測守法者之間的相互行為是否違法,我不需要解釋。
兄弟..................說了這麽多,他的嘴都幹了。給我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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