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比例(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人數之比)壹般不低於4: 1。對關鍵崗位的公開招聘或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經招聘單位申請,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考試比例。
(2)未達到開考比例的“項目人員”和“蒙漢語言高校畢業生(蒙漢語言人員)”職位,調整為普通職位,已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保留報名資格;其他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或減少該職位的招聘計劃數。
(三)調整後的崗位在公告網站公布。對於已取消的崗位,報考人員繳費成功的,在筆試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經烏海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確認後,退還已繳費用。
(4)成功報名者須於2019年2月9日9:00至2019年2月23: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5)本次招聘各方面如有空缺,依次遞補。同壹崗位最多可遞補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