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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的壹般原則是什麽?

法律分析:法律效力——壹般原則:(1)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的原則;(2)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3)特別法優於壹般法的原則;(4)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五)法律文本優於法律解釋的原則。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八十七條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第八十八條法律優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於同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比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制定的規章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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