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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法律行為是不可控的嗎?

不。法律行為是指壹種法律事實。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人的活動(行為)。與法律事件不同,它是以人的意誌為基礎的,是人的自覺活動的結果。包括作為(即積極行為)和不作為(即消極行為)。其成立的條件:(1)必須是外在的作為或不作為,而不是人的心理活動;(2)必須是人的自覺活動。無意識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在暴力威脅下的行為不能成為合法行為。法律行為多種多樣。有單方(如遺囑)、雙方(如合同)、和* * *相同(如建立社團)、有償(如買賣)、無償(如贈與)。根據法律行為的性質,可以分為合法行為和非法行為。《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壹致成立,也可以單方成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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