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2020年5月28日第三次會議表決了什麽?

2020年5月28日第三次會議表決了什麽?

法律分析: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了NPC常委會關於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和實施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壹條國家在必要時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具體情況以法律規定。

第六十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十四)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十六)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 上一篇:法律碩士英語考試是全國英語壹還是英語二?
  • 下一篇:法律援助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申請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