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九條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壹百壹十八條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第二百六十五條本規定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或者本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的規定》第四十六條本規定所稱以上、以下,包括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