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8日前入學的,非法學專業可以參加考試。如果是2018年4月28日之後入學,非法本科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作為參考。
(1)非法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歷。
(2)全日制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2020年應用條件:
1,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法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法學碩士、法學碩士以上。
3.全日制高等院校取得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特別說明:第二十二條規定:“本辦法實施前,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