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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淵源

自從人類社會出現以來,人類就壹直在探索法律是如何產生的。從古希臘到後現代主義,許多法學家提出了許多權威的理論。總的來說有以下幾種學說:(1)法以最老為基礎,萬物自然產生。(2)法律是諸神賦予人類的。(3)法律是在人類社會生活、工作和其他活動中通過相互契約產生的。

法律: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規範性制度,它反映了由特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的意誌。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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