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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困難戶標準

貧困戶是指生活困難的家庭,沒有特殊政策補貼,通常指年人均純收入在865元以下的家庭。

分類標準:

1,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

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群: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4.壹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

壹般將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法律依據:貧困人口認定辦法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依法納入貧困人口救助供養範圍:

(壹)無勞動能力;

(2)無生活來源;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法履行義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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