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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語言有什麽特點?

語言障礙又稱言語障礙,是指某些人對口語、言語或手勢的異常應用或理解。其基本特征是:

1,難作曲音。由於某些組織結構的損傷或生理過程的失衡,難以形成口語音,嚴重者根本無法發音。

2.失語癥。失語癥是由大腦言語階段的結構損傷或功能障礙引起的。與聽力障礙(言語感知階段)、言語肌肉麻痹(言語表達階段)或其他運動障礙無關,這就是失語癥和構音障礙的區別。可分為運動性失語、感覺性失語和傳導性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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