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原則包括第壹生存、第二安全、第三民主、第四自由、第五平等。
(3)法律價值原則是中國“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中國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它清楚地揭示了人治和法治的區別,不是有沒有法律或法律是否完備,而是有沒有法律和普遍遵守的法律。法治國家的法律制度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自由和人權的法律保障。它體現了壹種新的法律價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