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援助案件檔案利用有哪些特殊規定?

法律援助案件檔案利用有哪些特殊規定?

司法部、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衛生部、工商總局、 以及國家檔案局《關於實施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的意見》規定,法律援助人員可持法律援助機構的證明到國土資源、建設、衛生、工商、檔案管理等部門辦理,避免相關證明缺失。 檔案信息查詢費、咨詢服務費、查閱檔案(資料)保護費、認證費(包括學歷、資歷證明、組織機構設立證明、房產證、財產證明)可免;相關材料復印費的減免標準,包括原件復印、縮微膠片復印、翻拍和掃描費。
  • 上一篇:法律是如何規定民間借貸的?
  • 下一篇:法碩法學和法碩非法學都是全國聯考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