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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只能在本地申請嗎?

法律主觀性:

法律援助是自我申請。法律援助是指為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工作,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公民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代理和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

法律客觀性: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事項需要代理的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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