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受理和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或者安排人員提供法律服務援助,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對公民申請的法律咨詢服務,應當即時辦理。如果復雜困難,可以隨時預約辦理。根據案件情況,經審查核實,法律援助應當終止或者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