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9日,31歲、留學多年的北京女白領江妍從24樓跳下身亡。自殺前,江妍在網上寫下了自己的“死亡博客”,記錄了自己生命倒計時前兩個月的心路歷程,並在自殺當天開通了博客空間。隨後的三個月,網絡沸騰,江妍的老公王菲成為眾矢之的。網友用“人肉搜索”的方式,公開了王菲及其家人的所有個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住址、身份證信息、工作單位等。
該案被媒體冠之以“人肉搜索第壹案”或“網絡暴力第壹案”。
法律依據:《民法》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