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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的構成要素

法律責任的壹般要素是:1。主體:法律責任主體是指違反法律或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需要註意的是,責任主體並不完全等同於侵權主體。2.過錯:主觀故意或過失。刑法中的故意或過失是判斷行為人主觀惡性的重要依據;民法上的故意和過失統稱為過錯,是壹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在行政法領域,實行過錯推定的方法。3.違法行為:包括犯罪行為和壹般違法行為。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的關系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對違法行為的制止是法律責任的前提,法律責任的承擔不以違法行為的構成為條件。4.損害事實:即遭受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人身、財產和精神方面。損害應當是確定的,即已經發生而不是即將發生,損害的認定必須依據社會的壹般觀念和公眾意識;這壹責任的承擔不以實際損害的存在為條件。5.因果關系: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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