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誰來認定和追究法律責任?

誰來認定和追究法律責任?

追究不同的責任,不同的主體。民事責任由原告追究;行政責任由行政機關追究;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 * *因犯罪行為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刑事處罰,並根據情節給予經濟損失賠償。

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足額繳納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對被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上一篇:上饒駕駛員培訓學校廣豐駕校怎麽樣?
  • 下一篇:妳說的河南省重要人物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