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
第四條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
第五條堅持和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尊重和信仰法律,模範守法,嚴格執法,自覺維護法律權威和尊嚴。
第六條熱愛司法事業,珍惜法官榮譽,堅守職業道德,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樹立司法核心價值觀,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切實履行法官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