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後財產分割如下:1。夫妻雙方無異議的,按協議辦理離婚;2.離婚時雙方對財產分割意見不壹致的,應當首先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平等、照顧婦女兒童等基本原則進行分割。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十壹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允許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當婚姻登記處查明雙方確有意願,並已妥善處理了子女和財產問題後,就會出具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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