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主體——以自己的名義使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失,能夠獨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單位、企業或個人。
3.企業在進行法律行為時,是法律關系的主體之壹。
4.不平等。
法人包括企業法人、機關法人、團體法人,國外也承認個人法人。
企業法人是指由自然人登記註冊,擁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並以企業的全部財產承擔全部責任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