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權利和義務:1。以公司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權利;2.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3.主持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的義務;4.接受公司權力機構的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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