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承擔個人法律責任和民事法律責任;
2.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以法人名義進行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法人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等壹下。
《民法通則》第六十二條規定,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賠償。